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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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 3 條規定,在進行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時,除了要符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中所容許的使用項目規定外,還需依照附表三的建築物變更使用原則表辦理。根據這項法條,如果要變更建築物的使用類組,需要確認是否符合相關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並按照建築物變更使用原則表的要求進行處理。請查看法規相關資料來確認具體的要求和範例。
- 都市計畫名詞
- 土地使用分區名詞
- 非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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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