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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第 4 條

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規定檢討項目之各類組檢討標準如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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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 4 條規定了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應該檢討的項目,包括檢查建築物主要構造、室內隔間和建築物主要設備等是否與設計圖樣相符。具體的檢討標準可以參考附表四。根據這項規定,當申請變更使用類組時,建築物的變更必須符合檢討標準,以確保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和市容觀瞻的目的能夠得到維護。 參考資料: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 4 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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