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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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建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七條之四第九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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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第 1 條是根據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四第九項所制定的法規。這條法規主要是針對建築物中的昇降設備(例如電梯)的設置和檢查進行管理。根據這項法規,建築物的昇降設備必須符合檢查合格的要求,並且需要有相應的使用許可證才能使用。這個法規的目的是確保人們能夠安全地使用建築物的昇降設備。 參考資料:「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 建築法法規
- 第七十七條之四第九項條文
- 建築法 第 77-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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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