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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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承攬工程手冊記載事項者,應繳納審查費,每案新臺幣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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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營造業規費收費標準第8條規定,當申請變更承攬工程手冊記載事項時,需要支付審查費,每案為新台幣200元。這筆費用需在申請變更承攬工程手冊時一同繳納。 參考資料: 《營造業規費收費標準》
- 承攬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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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