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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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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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11條,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的相關事項,應根據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這表示預算編製、執行和決算編造都需要遵循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以及其他相關法令的規定。具體的執行方式和詳細規定可以查閱相關的法律條文。
- 預算法法規
- 會計法法規
- 決算法法規
- 審計法法規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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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