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所定重要濕地、暫定重要濕地及其限制事項或禁止之行為與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