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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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第一項第九款之異地補償用地土地使用同意相關文件,於該土地為非自有土地時,應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或公有土地申請開發同意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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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條規定,當第六條第一項第九款所指涉的土地為非自有土地時,申請方應附上土地使用同意書或公有土地申請開發同意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溼地監測資料分析、評估與經營策略研究-Ⅲ溼地影響評估及補償機制之研擬」專題計畫第5單位-溼地濕地開發移轉受補償之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認定基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06年。
- 第六條第一項第九款條文
- 非名詞
- 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 6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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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