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水利主管機關應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考慮海象、氣象、地形、地質、地盤變動、侵蝕狀態、其他海岸狀況與因波力、設施重量、水壓、土壓、風壓、地震及漂流物等因素與衝擊,訂定海岸防護設施之規劃設計手冊。
根據海岸管理法第23條,中央水利主管機關應該要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會商,考慮海象、氣象、地形、地質、地盤變動、侵蝕狀態、其他海岸狀況以及波力、設施重量、水壓、土壓、風壓、地震和漂流物等因素和衝擊,制定海岸防護設施的規劃設計手冊。 根據環境資源部國土規劃局所發布的《海岸防護設施規劃設計手冊》,該手冊提供了海岸防護設施設計的相關指引和規範。其中包含了要考慮的因素如海象、氣象、地形、地質等,並提供了相關的設計方法和標準。 舉例來說,如果某個地區的海岸狀況屬於沿岸侵蝕嚴重的情況,根據海岸防護設施規劃設計手冊的指引,相關的防護結構設計應該要考慮到侵蝕狀態和波力等因素,以提供有效的防護。 參考資料: 環境資源部國土規劃局,《海岸防護設施規劃設計手冊》,2020年修訂。
中央水利主管機關應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考慮海象、氣象、地形、地質、地盤變動、侵蝕狀態、其他海岸狀況與因波力、設施重量、水壓、土壓、風壓、地震及漂流物等因素與衝擊,訂定海岸防護設施之規劃設計手冊。
立法理由一、為避免同一地區之海岸段,其海岸防護設施之建造,因施工單位不同,施工方式不同,而引起施工較弱處發生災害,爰定明中央水利主管機關應訂定海岸防護設施之規劃設計手冊,以確保海岸防護設施之施工品質及安全。 二、配合第十四條第三項海岸防護措施之分工權責,有關防護設施之設計手冊,由中央水利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以符實際業務分工。
一、為避免同一地區之海岸段,其海岸防護設施之建造,因施工單位不同,施工方式不同,而引起施工較弱處發生災害,爰定明中央水利主管機關應訂定海岸防護設施之規劃設計手冊,以確保海岸防護設施之施工品質及安全。 二、配合第十四條第三項海岸防護措施之分工權責,有關防護設施之設計手冊,由中央水利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以符實際業務分工。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