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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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個案情形,定其許可期間。
- 2.使用期間屆滿前六個月,得申請展延一次,其展延期間並不得超過原許可使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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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據個案情形,定定該特定區位的許可期間。此外,使用期間屆滿前六個月,使用人可以申請一次展延,但展延的期間不得超過原許可使用期間。 舉例來說,如果某特定區位的許可期間為5年,使用人可以在期限屆滿前的六個月內申請展延一次,展延的期間不得超過5年。這樣使用人就可以延長使用特定區位的時間,並在展延期間內繼續使用該區位。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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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