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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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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區位內之申請許可案件,其屬一定規模以上或使用性質特殊者,於開發利用、工程建設或建築階段,均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第 6 條,特定區位內的申請許可案件如果屬於一定規模以上或具有特殊使用性質,不論是在開發利用、工程建設還是建築階段,都必須依照該辦法的規定進行辦理。根據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在特定區位內進行開發建設時,必須依循該特定區位所核准的使用計畫內容,在執行開發建設行為時遵守相關的規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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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第 6 條規定:「特定區位內之申請許可案件,其屬一定規模以上或使用性質特殊者,於開發利用、工程建設或建築階段,均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