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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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區位內之申請許可案件,其屬一定規模以上或使用性質特殊者,於開發利用、工程建設或建築階段,均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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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第 6 條,特定區位內的申請許可案件如果屬於一定規模以上或具有特殊使用性質,不論是在開發利用、工程建設還是建築階段,都必須依照該辦法的規定進行辦理。根據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在特定區位內進行開發建設時,必須依循該特定區位所核准的使用計畫內容,在執行開發建設行為時遵守相關的規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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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