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管理及獎勵辦法9

快速跳轉
  1. 1.參加訓練,缺課時數逾全部課程五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2. 2.考試成績得分達總(滿)分百分之七十以上,且個別課程無低於百分之五十情形者為及格。
  3. 3.考試成績不及格者,得申請補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管理及獎勵辦法第9條訂定了參加訓練和考試的相關規定。根據該條第1項規定,如果參加訓練的人缺課時數超過全部課程的五分之一,則不得參加考試。第2項規定則規定考試成績需要達到總分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且個別課程的成績不能低於百分之五十,才能算及格。另外,根據第3項規定,考試成績不及格的人可以申請補考。以下是相關範例: 1. 例子 1:小明參加了公共建設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該訓練總共有20堂課。然而,由於工作繁忙,小明只能參加了15堂課。根據該條第1項規定,由於小明的缺課時數超過了全部課程的五分之一(20/5=4),他將不符合參加考試的資格。 2. 例子 2:小華參加了公共建設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該考試包括5個課程。在考試結果揭曉後,根據他的成績檢查,他在每個課程都達到了百分之七十的分數以上,並且沒有任何課程的成績低於百分之五十。因此,他通過了該考試,符合該條第2項規定的及格標準。 3. 例子 3:小強參加了公共建設專業人員資格考試,然而他在第一次考試時的成績不及格。根據該條第3項規定,小強可以申請補考,以提升他的成績和及格的機會。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管理及獎勵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管理及獎勵辦法第 9 條規定:「參加訓練,缺課時數逾全部課程五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得分達總(滿)分百分之七十以上,且…」(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管理及獎勵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