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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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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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績效評鑑辦法第1條,是根據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22條第3項制定的。根據這條法規,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需要進行績效評鑑,並根據相關規定進一步制定執行辦法。該法規的目的是確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按照法規要求履行職能,提供有效的服務。根據相關資料,可以找到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22條第3項的內容以進一步了解該條法規。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法規
- 第二十二條第三項條文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第 22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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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