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遺址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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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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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考古遺址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第 1 條規定,該辦法是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條第一項所制定的。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的規定,文化資產保存法有關考古遺址的相關規定應由相關行政機關另行制定,因此考古遺址土地容積移轉辦法就是根據這一條規定制定的。具體來說,該辦法是用來規範有關考古遺址土地容積移轉的相關事項,包括移轉申請的程序、移轉許可的條件和限制等。有關考古遺址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的詳細內容需要參考該辦法的正式文件以獲取完整和準確的資料。
- 第五十條第一項條文
-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50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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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