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警察法施行細則9警察局科之設置標準

快速跳轉

本法第八條所稱縣(市)政府設警局(科)者,謂以設警察局為主。如全縣(市)人口未滿四萬,警額未滿八十人,縣之鄉鎮(市)未滿八個,市之區未滿四個者,得設警察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此為付費內容,免費看 1 次

白話解讀

根据警察法施行细则第9条,如果一个县(市)的人口未满四万,警员数量未满八十人,且县内的乡镇(市)未满八个、市内的区未满四个,可以设立警察科。以最新资料为例,目前的警察法施行细则于2003年11月19日最后修订,因此该解释适用于此版本的施行细则。

  • 第八條條文
  • 所稱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警察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警察法施行細則第 9 條規定:「本法第八條所稱縣(市)政府設警局(科)者,謂以設警察局為主。如全縣(市)人口未滿四萬,警額未滿八…」(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警察法施行細則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