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內政部警政署辦事細則27

快速跳轉

副署長襄助署長處理署務,其權責如下: 一、襄助署長處理公務事項。 二、重要報告之審事項。 三、業務之監督及指導事項。 四、各種會議之主持及參加事項。 五、警政重大決策之研議事項。 六、署長交辦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辦事細則第 27 條,副署長扮演協助署長處理署務的角色,其權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襄助署長處理公務事項。 二、審核重要報告事項。 三、監督並指導業務事項。 四、主持和參加各種會議事項。 五、研議警政重大決策事項。 六、執行署長指派的事項。 根據台灣內政部警政署的官方網站,副署長通常由兼署長處理署務的副署長擔任,其角色在署長不在的時候,負責管理警政署的日常運作和各項事務,並協助署長執行相關業務。 參考資料: 內政部警政署官方網站: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lp?ctNode=22616&mp=1&idPath=22494_22600_22616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內政部警政署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內政部警政署辦事細則第 27 條規定:「副署長襄助署長處理署務,其權責如下: 一、襄助署長處理公務事項。 二、重要報告之審核事項。 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內政部警政署辦事細則第 2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