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教育訓練中心職掌如下: 一、現職警察人員在職訓練、進修與深造教育有關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事項。 二、代訓民間公共安全人員、培訓民間警力有關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事項。 三、學員生活教育之配合輔導事項。 四、學員文康、課外活動之規劃及實施事項。 五、其他有關推廣教育訓練事項。
根據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第15條的規定,推廣教育訓練中心的職掌如下: 一、負責現職警察人員在職訓練、進修及深造教育計畫的擬訂和執行事項。這包括制定培訓計畫、執行培訓內容、教材等相關工作。 舉例來說,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訓練中心可以負責制定現職警察人員進修課程的計畫,決定進修的領域和內容,確保培訓達到相應的要求。 二、負責代訓民間公共安全人員和培訓民間警力相關計畫的擬訂和執行事項。這包括制定民間公共安全人員的培訓計畫,協助執行培訓活動等。 舉例來說,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訓練中心可以負責制定民間公共安全人員的培訓計畫,例如防災救災相關訓練,並協助民間公共安全人員進行執行。 三、負責協助學員的生活教育。這包括提供學員相關的輔導和指導,協助解決生活上的問題。 舉例來說,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訓練中心可以提供學員心理輔導服務,協助他們處理學習和生活壓力。 四、負責制定和實施學員的文康活動和課外活動計劃。 舉例來說,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訓練中心可以組織學員參加社交活動、文化藝術活動等,增強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個人發展。 五、負責其他相關的推廣教育訓練事項。 以上是對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第15條的逐條釋義。這些解釋是基於該條款的內容以及相關的法規和指導文件,例如《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和相關的教育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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