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程依警察法及警察教育條例有關規定訂定之。
《初級警察教育規程》第1條是根據《警察法》和《警察教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制定的。根據《警察法》第3條,警察教育係指針對未具專業警察資格之人員之教育及訓練;根據《警察教育條例》第2條,警察教育主要目的是以提升警察人員專業能力,培養其專業精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基於培養高素質的警察人才和保障社會公共秩序的需要,制定了《初級警察教育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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