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14

快速跳轉

為使互助共濟事業有效推行,得就偵破刑案及辦理經濟案件等獎金中提繳部分金額充作互助金,其提繳比例另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第14條的規定,為了有效推行互助共濟事業,可以從偵破刑案和處理經濟案件等獎金中提取部分金額用於互助基金,而提取的比例則可以另外規定。具體的提取比例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和情況進行設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第 14 條規定:「為使互助共濟事業有效推行,得就偵破刑案及辦理經濟案件等獎金中提繳部分金額充作互助金,其提繳比例另…」(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