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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勤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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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勤務條例
第 22 條
(勤務指揮中心之工作)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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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警察機關之勤務指揮中心,統一調度、指揮、管制所屬警力,執行各種勤務。轄區內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或其
他案
件時,得洽請
非
所屬或附近他轄區警力協助之。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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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勤務機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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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勤務方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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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勤務時間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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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勤務規劃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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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勤前教育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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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勤務督導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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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附則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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