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警察服裝管理辦法9

快速跳轉

警察服裝使用年限,自領用之日起算,已逾使用年限,由各警察機關自行註銷。逾使用年限經註銷者除另有規定須繼續使用或繳還外,概不繳還。但學校或訓練機關學員生領用之服裝仍應繳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警察服裝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了警察服裝的使用年限和註銷程序。根據這條條款,警察服裝的使用年限是從領用之日起計算,超過使用年限的服裝應由各警察機關自行註銷。被註銷的服裝除非有其他規定需要繼續使用或繳還,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繳還的。然而,學校或訓練機關的學員領用的服裝則應該繳還。 根據我們提供的情報,找不到具體的法源資料來解釋警察服裝管理辦法第 9 條的相關內容。

  • 註銷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警察服裝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警察服裝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警察服裝使用年限,自領用之日起算,已逾使用年限,由各警察機關自行註銷。逾使用年限經註銷者除另有規…」(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警察服裝管理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