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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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理執業登記相關收費基準如下: 一、執業測驗(含講習):新臺幣三百元;僅參加地理環境測驗者,新臺幣一百元。 二、在職講習:新臺幣三百元。 三、新領、補發、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副證:每證新臺幣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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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第17條,申請辦理執業登記的相關收費基準如下: 1. 執業測驗(含講習):申請人需支付新臺幣300元的費用。如果只參加地理環境測驗而不需要參加講習,則只需支付新臺幣100元。 2. 在職講習:申請人需要支付新臺幣300元的費用。 3. 新領、補發、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副證:每次申請需支付新臺幣200元。 儘管我無法提供最新的資料,但上述資料是根據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第17條的內容進行的解釋。根據這個法規,申請人需要支付上述費用才能辦理相關的執業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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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