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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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有關獎懲之規定,得按其情節加重或減輕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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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第13條,獎懲處分可以根據情節的重大程度進行加重或減輕。該規則的目的是要確保對於學員的獎勵和處分能夠公正地根據每個案件的特殊情況來做出適當的決定。例如,在某一具體案例中,如果學員的違規行為情節較輕,可能會選擇對其進行較輕的處分,如警告或記過;而如果情節較重,則可能會選擇進行較重的處分,如退學或開除學籍。這個規定確保了獎懲的公平性和彈性,能夠更好地適應不同案例的審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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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