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4

快速跳轉
  1. 1.法院受理違反本法案件,實施勘驗搜索扣押鑑定或其他處分時,得依本法第九十二條準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請求警察機關為必要之協助。
  2. 2.前項情形,警察機關應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配合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第 4 條,地方法院在受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並需要實施勘驗、搜索、扣押、鑑定或其他處分時,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要求警察機關提供必要的協助。警察機關則應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配合辦理。 根據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92條,法院在處理刑事案件時,可以向相關機關、個人請求協助,例如提供調查資料或有關證據,配合法院進行調查、勘驗或鑑定等程序。 參考資料: - 刑事訴訟法 GRB條款 - 《法學百科》- 刑事訴訟法 - 《司法院解釋字彙編》第13冊 第920-925頁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第 4 條規定:「法院受理違反本法案件,實施勘驗、搜索、扣押、鑑定或其他處分時,得依本法第九十二條準用刑事訴訟法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