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警察機關移送案件後,發現有其他事證可供法院參考或有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情形須併案裁處時,應儘速補送,必要時並應先行通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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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huang
5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1.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數行為之併罰。(原則:數行為分別處罰)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警察機關移送案件後,發現有其他事證可供法院參考或有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情形須併案裁處時,應儘速補送,必要時並應先行通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