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2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被害人之申請,發下列補助: 一、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驗傷與採證費用及心理復健費用。 二、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三、其他費用。
  2. 前項補助對象、條件、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