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保全業法施行細則8

快速跳轉

本法第十條之二規定之職前專業訓練及在職訓練,其課程內容應包括法令常識、執行技巧、防盜、防搶、防火、防災等狀況處置之學科及術科訓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保全業法施行細則第8條的規定,保全人員在職前專業訓練及在職訓練的課程內容應包括法令常識、執行技巧、防盜、防搶、防火、防災等狀況處置之學科及術科訓練。 參考資料: 1. 保全業法施行細則。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2. 保全業法第10條之2。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21

  • 第十條之二條文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保全業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保全業法施行細則第 8 條規定:「本法第十條之二規定之職前專業訓練及在職訓練,其課程內容應包括法令常識、執行技巧、防盜、防搶、防火…」(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保全業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