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死亡殘廢特別給付金發給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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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需特別給付金,由內政部警政署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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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死亡殘廢特別給付金發給辦法第3條規定,特別給付金的撥款由內政部警政署依照每年預算編列之金額進行支付。根據該法規,內政部警政署負責確保足夠的預算資源以支付特別給付金給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遭受死亡或殘廢的情況。具體的預算金額和分配方式可能會因每年預算的編列情況而有所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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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