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學生服務年限及教育費用賠償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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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校學生註冊入學時,應填具入學志願書,並由連帶保證人填具入學保證書各一份,送學校保存。
- 2.前項入學志願書及保證書,由各校於招生簡章內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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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學生服務年限及教育費用賠償辦法第7條規定,學生在註冊入學時應填具入學志願書,並由連帶保證人填具入學保證書,兩者均由各校在招生簡章內規定。 根據該條規定,學生在報考中央警察大學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時,需要填寫入學志願書,並由其連帶保證人填寫入學保證書,這些文件會送交學校並保存。具體填寫的內容及格式將在招生簡章中予以明確規定。這樣的要求是為了確保學生及其保證人在入學時明確了解並同意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 保證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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