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養成教育學生公費待遇及津貼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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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班別學生在校修業期間享受公費待遇及津貼如下: 一、中央警察大學四年制各學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正期學生組學生:服裝費、主副食費、書籍費、平安保險費、見學費、實習費及生活津貼。 二、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碩士班全時在職生、二年制技術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進修學生組學生:服裝費、主副食費、書籍費、見學費、實習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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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養成教育學生公費待遇及津貼辦法第3條的規定,下列班別的學生在校修業期間享受公費待遇及津貼,包括: 1. 中央警察大學四年制各學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正期學生組學生,他們可以獲得以下項目的公費待遇及津貼:服裝費、主副食費、書籍費、平安保險費、見學費、實習費和生活津貼。 2. 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碩士班全時在職生、二年制技術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進修學生組學生,他們可以享受服裝費、主副食費、書籍費、見學費和實習費的公費待遇及津貼。 這些規定明確列出了不同班別學生享受的公費待遇及津貼項目,並由中央警察大學和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依規定核算和公告。這些待遇和津貼的數額可能會隨著不同的學年度而有所變動。 資料參考: - 中華民國內政部,《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養成教育學生公費待遇及津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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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