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第 1 條
快速跳轉
本規則依警察教育條例第五條之二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第1條根據《警察教育條例》第五條之二規定制定。根據該規定,該規則的目的在於依法對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進行獎勵和懲戒,以保障警察教育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該法規對於警察學校學(員)生的表現和行為給予了具體的獎勵和懲戒措施,以維護警察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操守。 參考資料: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 警察教育條例
- 第五條之二條文
- 警察教育條例 第 5-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