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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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生記大功、記大過以上之獎懲及涉及性別平等懲處之建議案件應提訓育委員會審議;涉及性別平等懲處之建議案件,並應由性別平等委員會派代表列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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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第9條的規定,學(員)生記大功、記大過以上之獎懲以及涉及性別平等懲處之建議案件應提交訓育委員會審議。同時,涉及性別平等懲處之建議案件還需要由性別平等委員會派代表列席說明。 根據教育部106年7月31日最新公告的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第9條規定如上所述。此規則強調了涉及性別平等懲處案件的特殊性,要求性別平等委員會派代表參與相關案件的審議和解釋,以確保懲處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參考資料: 教育部警字第1060108763號公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獎懲規則
- 懲處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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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