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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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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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現職警察人員的晉升是根據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的規定進行的。根據這個法規的第一條,該辦法是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制定的。根據這項法規,警察人員的晉升與任職條件、內政部的規定以及相關的法定文件有關。這項法規的目的是確保警察人員的晉升是基於其個人表現、工作能力和相關條件的,在遵守相關法律的情況下進行。因此,警察人員晉升的程序和要求應該參考這個法規以及相關的法律和規定。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法規
- 第二十條第四項條文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 20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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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