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報、燈火、音響設施管制執行辦法 第 3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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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演習之燈火、音響管制,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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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防空警報、燈火、音響設施管制執行辦法第37條,防空演習時的燈火和音響控制,適用該辦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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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