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法 第 2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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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民防法第27條的規定,如果根據本法所處的罰鍰,當限期繳納到期後,仍然未繳納的話,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強制執行。這表示如果一個人被處罰需要支付罰金,但是在限期內沒有繳納的話,相關的執行機關可以藉由強制執行的手段來追討該罰金。相關的例子可以是一個人被處以交付罰金作為處罰的條件,但是在限期內沒有繳納該罰金,於是執行機關可以依法進行強制執行並追收罰金。
立法沿革 1 版
(0901206 制定)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時仍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立法理由依本法所處罰鍰﹐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之條件及程序。
- 罰鍰名詞
- 強制執行名詞
(0901206 制定)
依本法所處罰鍰﹐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之條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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