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免簽證入境停留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免簽證入境之外國人應於停留期間屆滿前離境。但因罹患急性重病、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致無法於停留期間屆滿前離境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所屬分支機構申辦適當期限之停留簽證。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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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簽證入境之外國人應於停留期間屆滿前離境。但因罹患急性重病、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致無法於停留期間屆滿前離境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所屬分支機構申辦適當期限之停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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