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8

快速跳轉
  1. 1.收容人罹患疾病時,應延聘醫師或送醫診治;其罹患傳染病時,應予隔離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協商醫療或消毒。
  2. 2.前項受收容人有住院治療之必要者,收容處所應派員戒護。
  3. 3.第一項前段醫療費用,應由受收容人支付;確無力支付者,由移民署支付。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第 8 條的規定,當受收容人罹患疾病時,收容處所應延聘醫師或送醫診治。如果罹患傳染病,則應進行隔離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進行醫療或消毒相關處理。如果受收容人需要住院治療,收容處所應派員戒護。根據規定,受收容人應支付醫療費用,如果確實無力支付,則由移民署負擔支付費用。 參考資料: - 行政院移民署. (2018). 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 取自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7948/12210/

  • 收容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第 8 條規定:「受收容人罹患疾病時,應延聘醫師或送醫診治;其罹患傳染病時,應予隔離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協商醫…」(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