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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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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入出國,在國家統一前,指入出臺灣地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 2 條規定,本法所稱入出國,在國家統一前,指入出台灣地區。根據此條規定,入出國及移民法所謂的入出國是指在國家統一之前的臺灣地區的入出境行為。在國家統一前,其中台灣地區的定義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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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 2 條規定:「本法所稱入出國,在國家統一前,指入出臺灣地區。」(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