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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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數人共同舉發者,其獎金平均分配。
- 2.數人先後舉發者,其獎金給與最先舉發者;數人分別舉發而無法辨明舉發時間先後者,其獎金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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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第8條的規定,舉報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的獎金分配方式如下: 1. 如果有多人共同舉報同一起事件,則獎金會按平均分配給這些舉報人。 2. 如果有多人分別舉報但無法辨明舉報時間先後,則獎金會按平均分配給這些舉報人。如果有多人分別舉報且能辨明舉報時間先後,則獎金會給予最先舉報的人。 參考資料: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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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