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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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或澳門居民出國,應備有效香港或澳門護照及入出境許可證件,經移民署查驗相符者,於其入出境許可證件內加蓋出國查驗章戳後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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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