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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警察實施查訪項目如下: 一、查訪對象之工作、交往及生活情形。 二、其他有助於維護社會治安及防制查訪對象再犯之必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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