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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涉嫌重大經濟犯罪重大刑事案件或有犯罪習慣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出國認定標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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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最近五年內於國內外犯三件以上法定刑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事案件,應認定其有犯罪習慣。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以上提供的法律資料及情境,無戶籍國民最近五年內犯三件以上法定刑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事案件,即可被認定為有犯罪習慣。依照《國民涉嫌重大經濟犯罪重大刑事案件或有犯罪習慣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出國認定標準第8條》之規定,臺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若在過去五年內犯罪達到上述標準,則可以被認定為具有犯罪習慣。

  • 法定刑名詞
  • 有期徒刑名詞
  • 刑事案件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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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涉嫌重大經濟犯罪重大刑事案件或有犯罪習慣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出國認定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民涉嫌重大經濟犯罪重大刑事案件或有犯罪習慣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出國認定標準第 8 條規定:「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最近五年內於國內外犯三件以上法定刑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事案件,應認定其有犯罪…」(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民涉嫌重大經濟犯罪重大刑事案件或有犯罪習慣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出國認定標準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