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案件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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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性侵害通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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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性侵害案件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第2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指定專責人員來處理性侵害案件的通報。這些專責人員負責收集、評估和管理性侵害案件的相關資訊,並協助被害人取得必要的醫療、心理輔導和法律援助等支持服務。他們的職責是確保被害人能夠得到適切的幫助和保護,並協助調查和追訴性侵害犯罪行為。 舉例來說,如果有性侵害案件在直轄市或縣(市)發生,被害人或其他相關人士可以向主管機關通報該案件。主管機關經過接到報案後,會指派專責人員負責處理這個案件。這些專責人員會進一步調查、收集相關證據,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支持給被害人。他們也會協調不同專業領域的人員,如醫療人員、警察和社工師等,以確保被害人獲得全面的支持和保護。 參考資料: - 台灣性侵害防治中心,性侵害案件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http://www.cenrva.gov.tw/3/.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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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