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案件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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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性侵害案件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了通報的方式和注意事項。根據該條所述,通報應以網際網路、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進行,如果情況緊急,也可以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進行通報,但必須在24小時內補送通報表。在進行通報作業時,必須注意保護被害人的秘密和隱私,除非法律有其他規定,否則不能無故洩漏這些資訊。 參考資料: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PDF), 政府資料開放平台, 2020年12月29日取自https://data.gov.tw/dataset/8607 範例:如果有人發現一起性侵害案件,他們可以使用網際網路或電信傳真等方式進行通報。如果情況非常緊急,他們也可以先通過言詞或電話進行通報,但需要在24小時內補送通報表。在通報過程中,他們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保護被害人的隱私和個人資訊。
- 第八條第一項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法令名詞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8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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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