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劃處分設五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計畫科: (一)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施政方針、施政計畫之研(審)議事項。 (二)關於施政計畫相關法規之研訂事項。 (三)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中、長程計畫之研擬、督導、審議事項。 (四)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重大投資、裝備籌建之審議事項。 (五)關於本署年度計畫審核會議之專案審查與附帶建議處理事項。 (六)關於本署白皮書之編纂事項。 (七)關於本處不屬其他各科掌理事項。 (八)其他有關計畫業務事項。 二、管制考核科: (一)關於本署與所屬機關施政計畫及年度公務出國計畫審查之管制及考核事項。 (二)關於本署重要會議之決議及署長重要指示追蹤管制事項。 (三)關於行政院交下或本署指定專案調查考核之協調及處理事項。 (四)關於重要方案、計畫之追蹤、管制事項。 (五)關於管考業務協調會報之研議事項。 (六)關於列管施政計畫之考核評估事項。 (七)關於列管施政計畫執行進度報告、考成及相關資料之編印與管理事項。 (八)關於行政院會議院長提示及決議事項執行情形之管制及考核事項。(九)關於行政院強化社會治安執行績效考核事項。 (十)關於監察院調查、陳情、糾正及「監察案件資訊管理系統」等案件之時效管制事項。 (十一)關於本署出版品統一編號之管制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管制考核事項。 三、研究發展科: (一)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組織結構及功能之研析事項。 (二)關於辦事細則之訂定、修正事項。 (三)關於民意調查之綜合事項。 (四)關於本署及所屬機關研究發展工作之督導、審議及評獎事項。 (五)關於本署研究發展事項。 (六)關於學術機構研究合作之規劃事項。 (七)關於本署為民服務工作之考核及成效彙集事項。 (八)關於訂定本署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方案實施計畫及總績效報告事項。(九)關於本署人民陳情案件綜整事項。 四、海洋事務科: (一)關於本署國際海洋事務推動與發展事項。 (二)關於本署整體海洋事務策略規劃事項。 (三)關於「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幕僚作業事項。 (四)關於本署「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工作推動事項。 (五)關於海洋事務資訊蒐整及研析事項。 (六)關於海洋事務社團協調與聯繫相關事項。 (七)關於國內相關海洋事務研究及活動經費補助事項。 (八)關於本署簡介資料之製作事項。 (九)其他有關海洋事務推動相關事項。 五、法規科: (一)關於法規整理計畫及立法計畫之管制、考核事項。 (二)關於本署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之研議及審查事項。 (三)關於法規適用疑義之研議或闡釋事項。 (四)關於本署採購契約文件之審查事項。 (五)關於本署主管法規動態之登記、統計及管制事項。 (六)關於本署法規通報及英譯作業之管制事項。 (七)關於法規資料之蒐集、管理、研析事項。 (八)關於法制出版品編印事項。 (九)關於法律問題諮商事項。 (十)關於訴願及國家賠償事件之審議及督導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法制事項。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辦事細則第8條,企劃處分設有五個科別,分別是計畫科、管制考核科、研究發展科、海洋事務科和法規科。每個科別都有負責不同的事項。 計畫科負責本署及所屬機關的施政方針、計畫的研議事項,以及相關法規的研訂事項。管制考核科負責對本署及所屬機關的施政計畫和年度公務出國計畫進行管制和考核。研究發展科負責本署及所屬機關組織結構和功能的研析事項,以及相關研究發展工作的督導、審議和評獎事項。海洋事務科負責本署的國際海洋事務推動與發展事項,以及海洋事務策略規劃和海洋事務資訊蒐整等事項。法規科負責法規整理計畫和立法計畫的管制和考核,以及法規的制定、修正、廢止的研議和審查等事項。 針對參考資料,根據海岸巡防署的網站,該署有相關的組織法規和辦事細則,例如《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辦事細則》。參考資料中列舉的各科職掌內容,符合該辦事細則對每個科別負責事項的規定。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