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處分設五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綜合規劃科: (一)關於共同性巡防政策之彙整事項。 (二)關於巡防法規、準則、作業程序之綜合事項。 (三)關於共同性巡防事務處理計畫之策頒事項。 (四)關於全民防衛動員業務相關事項。 (五)關於巡防業務之各項會報資料之綜整事項。 (六)關於立法院院會巡防類備詢資料之相關事項。 (七)關於監察院巡察之巡防類資料綜合相關事項。 (八)關於本處年報相關資料之綜整事項。 (九)關於本處預算編製、執行管制事項。 (十)關於本處公文收發、管制、歸檔等作業事項。 (十一)關於本處不屬其他各科掌理綜合事項。 二、海域執法科: (一)關於海域巡防政策之擬訂、考核及研修事項。 (二)關於海域巡防任務演習事項。 (三)關於海域巡防勤務規劃、執行之指(督)導事項。 (四)關於海空聯巡作業之指(督)導事項。 (五)關於海域執法作業規範之增(修)訂事項。 (六)關於海域交通秩序管制、維護及海上船舶碰撞糾紛處理之指(督)導事項。 (七)關於漁業巡護及資源維護有關事項。 (八)關於海難救護及海洋災害救護之指(督)導事項。 (九)關於海洋環境保護及保育之指(督)導事項。 (十)關於與交通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協調聯繫相關事項。 (十一)關於海域巡防之海務類裝備維護及管理之指(督)導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海域巡防與海事服務事項。 三、安檢勤務科: (一)關於岸際巡防政策之擬訂、考核及研修事項。 (二)關於入出通商口岸安全檢查之指(督)導事項。 (三)關於入出非通商口岸安全檢查之指(督)導事項。 (四)關於岸際巡防之海務類裝備維護及管理之指(督)導事項。 (五)關於岸際巡防單位調整之審核與指(督)導事項。 (六)關於協助大陸船員岸置事務之指(督)導事項。 (七)關於傳染性疫病防處之巡防勤務指(督)導事項。 (八)關於與財政部、農委會協調聯繫相關事項。 (九)關於海岸管制區之相關事項。 (十)其他有關岸際巡防勤務事項。 四、安全防護科: (一)關於視導行程規劃及特種警衛勤務協調事項。 (二)關於各項災害防(救)護及緊急應變事項。 (三)關於海巡單位人員、駐地整體安全防護事項。 (四)關於海域、海岸反恐怖活動及國際商港之安全維護事項。 (五)關於配合國軍協同作戰演訓事項。 (六)關於東南沙防衛武器運用及登島訪視相關事項。 (七)關於海岸巡防機關器械運用指(督)導事項。 (八)關於配合國家永續發展及非核家園各項計畫推動事項。 (九)關於特種勤務計畫審查及指(督)導事項。 (十)關於與國防部協調聯繫相關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安全防護事項。 五、教育訓練科: (一)關於本署教育訓練政策規劃、指導及策頒事項。 (二)關於本署教育訓練發展審查會相關作業事項。 (三)關於本署教育訓練需求整合及規劃事項。 (四)關於教育訓練督(測)考全般事項。 (五)關於教育訓練成效檢討相關事項。 (六)關於體育、服勤犬業務及射擊通報相關事項。 (七)關於司法警察專長訓練事項。 (八)關於海安演習事項。 (九)關於教育訓練之海務類裝備維護及管理之指(督)導事項。 (十)關於船艇專業訓練之指(督)導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教育訓練事項。
根据法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辦事細則第 9 條》,巡防處分设有五个科,分别是綜合規劃科、海域執法科、安檢勤務科、安全防護科和教育訓練科。各科的职责如下: 1. 綜合規劃科: - 彙整共同性巡防政策的事项。 - 綜合巡防法规、準則、作業程序的事项。 - 策頒共同性巡防事务處理计划的事项。 - 全民防衛动员业务相关事项。 - 綜整巡防业务的各項会报资料的事项。 - 立法院院会巡防类型备询资料的相关事项。 - 监察院巡察巡防类型资料綜合相关事项。 - 綜整本處年报相关资料的事项。 - 本處预算编制、执行监控事项。 - 本處公文收发、监控、归档等作业事项。 - 其他与巡防综合事项相关的事项。 2. 海域執法科: - 拟定、考核和研修海域巡防政策的事项。 - 海域巡防任务演习的事项。 - 海域巡防勤務规劃、执行的指导事项。 - 海空联巡作业的指导事项。 - 增订海域執法作业规范的事项。 - 海域交通秩序管制、维护和海上船舶碰撞纠纷处理的指导事项。 - 漁業巡護及資源維護有關事項。 - 海难救护及海洋灾害救护的指导事项。 - 海洋环境保护及保育的指导事项。 - 与交通部、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协调联络相关事项。 - 海域巡防的海务类装备维护和管理的指导事项。 - 其他与海域巡防和海事服务相关的事项。 3. 安檢勤務科: - 擬定、考核和研修岸際巡防政策的事项。 - 入出通商口岸安全检查的指导事项。 - 入出非通商口岸安全检查的指导事项。 - 岸際巡防的海务类装备维护和管理的指导事项。 - 岸際巡防单位调整的审核与指导事项。 - 协助大陸船员岸置事务的指导事项。 - 传染性疫病防處的巡防勤務指导事项。 - 与财政部、农委会协调联络相关事项。 - 海岸管制区的相关事项。 - 其他与岸際巡防勤務相关的事项。 4. 安全防護科: - 视導行程规划和特种警卫勤务协调事项。 - 各项灾害防(救)护及紧急应变事项。 - 海巡单位人員与驻地整体安全防護事项。 - 海域、海岸反恐怖活动及国际商港的安全维护事项。 - 配合国军协同作战演训事项。 - 东南沙防衛武器运用及登岛访视相关事项。 - 海岸巡防机关器械运用的指导事项。 - 配合国家永续发展及非核家园各项计划推动事项。 - 特种勤務计划审查及指导事项。 - 与国防部协调联络相关事项。 - 其他与安全防護事项相关的事项。 5. 教育訓練科: - 本署教育訓練政策规划、指导及策頒事项。 - 本署教育訓練发展审查会相关作业事项。 - 本署教育訓練需求整合及规劃事项。 - 教育訓練督(測)考全般事项。 - 教育訓練成效检讨相关事项。 - 体育、服勤犬业务及射击通报相关事项。 - 司法警察专长训练事项。 - 海安演习事项。 - 教育訓練的海务类装备维护和管理的指导事项。 - 船艇专业训练的指导事项。 - 其他与教育訓練事项相关的事项。 以上是根据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辦事細則第 9 條中的具体描述和职责分配进行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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