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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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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專門委員、督察、專員、科員、設計師、助理設計師、護士、辦事員及書記,各承長官之命,處理業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第22條,秘書、專門委員、督察、專員、科員、設計師、助理設計師、護士、辦事員及書記等人員應按照長官的指示,處理相關業務。這表示這些職位的人員在履行職責時需要遵從上司的命令並處理相關業務。關於這個條款,我無法提供任何具體的案例或參考資料。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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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第 22 條規定:「秘書、專門委員、督察、專員、科員、設計師、助理設計師、護士、辦事員及書記,各承長官之命,處理業務…」(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