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主官(管)及承辦人員在其權責或授權範圍內處理事務,如有過失或逾越權限者,依法令之規定應負行政或法律上之責任。
根據辦事細則第 25 條的規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的各單位主官(管)及承辦人員在其權責或授權範圍內處理事務,若有因過失或逾越權限而造成的問題,依照法律的規定應承擔行政或法律上的責任。 作為一位法律系教授,可以參考相關的法律文獻來釐清該條款的具體解釋。根據現行法律,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的主管或承辦人員在處理事務時有過失或逾越權限,導致不良後果,則將依照相關法令的規定來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責任。 具體的例子可以參考最新的行政訴訟法或其他相關的法律文獻,以了解在類似情況下,過失或逾越權限所可能產生的不良後果和相關的追究責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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