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組、室、中心得視業務需要,分科辦事。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第 3 條》,海岸巡防總局的各組、室、中心可以根據業務需要進行分科辦事。 舉例而言,海岸巡防總局內的一個組可能負責海洋巡防業務,另一個組可能負責辦理行政事務。根據這條法規,各組在辦理業務時可以根據需要再進行細分,例如海洋巡防業務可以分成巡邏組、查緝組等等。這樣的分科辦事方式有助於更有效地執行海岸巡防總局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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