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4

快速跳轉

總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職員;副總局長襄助總局長處理局務;其他各級主管人員各就其主管業務或奉令辦理事項,指揮監督所屬職員辦理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第4條,總局長負責總局的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和職員;副總局長則協助總局長處理總局事務;其他各級主管人員則負責各自的主管業務,或者執行根據命令進行的事項,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的工作。 參考資料: 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第4條,提供了總局的組織架構和指揮職責的相關規定。 例子: 總局長在海岸巡防機關內負責全面指揮和管理各項業務,包括海洋巡防、海岸守護、犯罪調查等。副總局長則在總局長的指揮下,協助處理和執行局內的事務。其他主管人員根據各自的主管業務,負責指揮監督所屬職員的工作。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第 4 條規定:「總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職員;副總局長襄助總局長處理局務;其他各級主管人員各就其主管…」(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事細則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