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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辦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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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巡防法第十三條所稱之武器,指槍、砲、刀、棍及其他經核定之武器;所稱必要器械,指手銬、捕繩及其他必要之器具。 前項武器及器械之種類及規格如附表。 附表: ┌──────────────────────────────┐│海岸巡防機關配備器械種類規格表 │├─────────────┬────────────┬───┤│種 類│規 格│備 考│├─┬───────────┼────────────┼───┤│ │ │木質警棍 │ ││ │ ├────────────┼───┤│棍│警棍 │橡膠警棍 │ ││ │ ├────────────┼───┤│ │ │鋼 (鐵) 質伸縮警棍 │ │├─┼───────────┼────────────┼───┤│刀│刺刀 │各式刺刀 │ │├─┼───────────┼────────────┼───┤│ │手槍 │各式手槍 │ ││ ├───────────┼────────────┼───┤│ │衝鋒槍 │各式衝鋒槍 │ ││ ├───────────┼────────────┼───┤│ │步槍 │自動步槍 │ ││ ├───────────┼────────────┼───┤│ │ │輕機槍 │ ││ │機槍 ├────────────┼───┤│槍│ │重機槍 │ ││ ├───────────┼────────────┼───┤│ │霰彈槍 │霰彈槍 │ ││ ├───────────┼────────────┼───┤│ │狙擊槍 │狙擊槍 │ ││ ├───────────┼────────────┼───┤│ │榴彈槍 │各式榴彈槍 │ ││ ├───────────┼────────────┼───┤│ │信號槍 │各式信號槍 │ │├─┼───────────┼────────────┼───┤│砲│火砲 │各式艦砲 │ │├─┼───────────┼────────────┼───┤│其│ │ │ ││他│手榴彈 │各式手榴彈 │ ││武│ │ │ ││器│ │ │ │├─┼───────────┼────────────┼───┤│ │ │手銬 │ ││ │應勤器械 ├────────────┼───┤│器│ │捕繩 │ ││ ├───────────┼────────────┼───┤│ │電氣器械 │電擊警棍 (棒) (電擊器) │ ││械├───────────┼────────────┼───┤│ │ │瓦斯槍 (彈) │ ││ │瓦斯器械 ├────────────┼───┤│ │ │瓦斯手榴彈 │ │└─┴───────────┴────────────┴───┘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上面的法规中的信息,海岸巡防法第十三条规定了武器和必要器械的种类及定义。根据附表中的规格表,海岸巡防机关配备了不同种类的器械,包括警棍、刀具、手枪、冲锋枪、步枪、机枪、霰弹枪、狙击枪、榴弹枪、信号枪、火砲、手榴弹、手铐和捕绳等。具体条款要求根据附表规定的种类和规格进行器械的配备和使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海岸巡防法第十三条,所谓的武器包括了槍、砲、刀、棍以及经核定的其他武器。所谓的必要器械包括了手銬、捕繩以及其他必要的器具。根据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的规定,刀械项目包括了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 (鐵) 鞭、扁鑽、匕首以及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在海岸巡防机关器械使用辦法的附表中,列出了不同种类和规格的器械。 根据上述法规,海岸巡防机构在执行任务时,配备了各种各样的武器和必要器械。这些器械的种类和规格都根据相关的法规进行了核定和规定。

  • 第十三條條文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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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辦法第 2 條規定:「海岸巡防法第十三條所稱之武器,指槍、砲、刀、棍及其他經核定之武器;所稱必要器械,指手銬、捕繩及其…」(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